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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宜都名都花园湖心公园北地块(名都华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宜都名都花园自2003年实施至今,已有多个地块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整个住宅区已形成配套完善,生活气氛浓厚的完整小区,成为宜都新区建设的闪亮点。为保障房源,满足不同层次的租房需求,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选址于宜都市陆城环湖西路建设“宜都名都花园湖心公园北地块(名都华府)”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453.58m2,总建筑面积24417.81m2,建设有住宅楼、商业服务网点等,容积率为3.78。
二、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区域地表水体长江(陆城段)水质现状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到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和使用期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污染来源于进场区道路建设及未完工场面、堆场、原料运输车辆等敞开源的粉尘污染和动力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和尾气污染物;废水来源于场地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废水;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交通运输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建工程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使用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居民生活、管理人员和商业网点人员生活中排放的生活污水;各类设备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住宅楼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停车场车辆出入时所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厨房燃气废气及炒菜油烟。
在采取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减缓,废水、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基本能够承受,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在落实拟采取的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使用期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影响相对较小,使用期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中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可以达到三级标准和宜都市陆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长江水体影响也较小。
四、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由于汽车发动时尾气排放量较大,在上下班时间段进出汽车数量较多时,应有专人管理、疏导车辆。禁止汽车在地面上长时间发动停留,减少车辆在进出时多次起动,该措施同时可减少停车场噪声影响。
(2)尽量控制大型机车以及尾气排放较重的车辆入内。
(3)住宅楼里设置集中烟道,统一收集住户的厨房废气引至楼顶后高空排放。
(4)宣传鼓励住户安装使用能够消减油烟排放量的抽油烟设备。
(5)餐饮和厨房能源必须使用天然气,禁止使用煤炭、石油类等能源。
2、废水:
(1)化粪池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和建设,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110m3,可满足排水量的要求。为保证污染物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对处理装置应加强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项目的污水管道、化粪池等水处理设施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3)项目生活污水经过经化粪池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必须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宜都市陆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方可排放,必须待污水能够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之后小区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拟设置的污水处理装置应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装置竣工后应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标后方可投入运行。
(5)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保证处理效率。
3、噪声:
(1)控制汽车噪声
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在30km/h以内,项目区域内限制鸣笛;应合理设置进出通道,降低车辆拥挤程度;保证道路平整,避免车辆在行驶中产生意外噪声;要求车辆安装合格的防盗系统,避免因大雨、冰雹等造成的误报警噪声扰民。
(2)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
①设备要选择先进高效的低噪声设备。
②加压水泵、消防泵、抽排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布置于地下层机房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等。
③布置于楼顶上的抽排风机,应设在专门的设备间内或隔声间内。
④为防止噪声产生,水泵的基座均设隔振处理设施,水泵进、出口设橡胶软接头、缓闭止回阀。
(3)减少外部交通噪声影响
由于建设地点位于在建的南清路旁,因此建议在房屋结构设计上尽量考虑防噪功能,减少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
(4)为使项目区内及场界处环境噪声也能够达标,可以考虑项目四周种植乔木、灌木等形成自然隔声屏障,对临近车流量大的公路边可以考虑加装围墙,或者利用挖方废土构筑项目场界周边,形成简易声屏障,即可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又节约运输成本,减少了噪声防护措施投资。
(5)从严管理
项目所属区域虽为噪声2类区,但由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较多,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对项目噪声从严管理,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对于生活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废纸、废纸壳可以再生利用,其余垃圾由市政环卫消纳。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小区的移动垃圾箱应及时收集和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同时应注意收集后尽量压实以减少固体废物体积、提高固废装载的效率。
(3)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
(4)移动式垃圾箱应采用密闭方式存放垃圾,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同时,还要注意防雨,以免垃圾的渗滤液污染地面及地下水。
(5)小区内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并交指定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水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的是可行的。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北天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9号
联系人:周娜
联系电话:0717-6445349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人
项目建设单位: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煜 13477137055
七、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7-4822092
电子邮箱:yiduhbj@163.com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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